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时间:2018-07-04浏览:18

各二级学院:

为做好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程认定办法及报送材料

1. 12周及之前已经结束的申报课程(除混合式外,见附件1),将综合学校专家组评分和学生评教成绩进行认定;申请教师应提交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总结(模板见附件2,纸质材料1份)、教改支撑材料(纸质材料1份)、5分钟左右反映教改成果的PPT汇报材料(仅需提交电子版,命名方式为:课程名称+教师姓名),并做好现场汇报准备。以上材料由教师所在学院收齐整理后,填写《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认定材料报送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于71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,PPT汇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@126.com

2. 12周之后结束的申报课程(除混合式外,见附件4),将综合学院督导组评价和学生评教成绩进行认定;请申请教师所在学院于76日前将《www.21365.com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(每门课程不少于3份)、学生调查问卷(每门课程不少于30份)送交教务处教研科。如学院没有启动课程认定工作,请及时通知教师按照“12周及之前已经结束的课程”的认定办法准备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,做好现场汇报准备。

3. 申报混合式的教改课程(见附件5),申请教师参加学校首届移动教学大赛且获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课程,直接给予0.5倍标准学时奖励;获优秀奖的课程,直接给予0.4倍标准学时奖励;参赛但未获奖课程、申报混合式教改但未参赛课程,将参照《www.21365.com第一届移动教学大赛数据指标评价体系》计算后台数据得分,综合后台数据得分和学生评教成绩进行认定,学院和教师无需另外提供材料。

二、其它事项

1. 学院及任课教师提交的教改材料应客观、真实、有效。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出,将取消本学期教改奖励学时,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2. 学校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会暂定于717日下午,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,请汇报教师提前做好准备。

3. 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且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教改课程,则视为自动放弃教改申请,教务处将不再另行组织认定。

4. 待完成所有申报课程的认定程序后,教务处将按照5月中旬公布的《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认定办法》(见附件6)和期初教师申报的学时统计认定课程的奖励学时,届时将在校园网主页“教科研信息”栏中进行公示。


  附件1:12周及之前已经结束的申报课程名单.xlsx

  附件2: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总结.docx

  附件3: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认定材料报送汇总表.xlsx

  附件4:12周之后结束的申报课程名单.xlsx

  附件5:混合式教改申报课程.xlsx

  附件6: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认定办法.docx




  

教务处

201874


责任编辑:质量工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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