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教〔2018〕26号) 关于开展到期合格专业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时间:2018-07-11浏览:189

各二级学院

为加强专业建设,及时总结专业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,经研究,决定开展到期合格专业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2013年立项建设的合格专业(见附件1)。

二、结题材料

对照《合格专业验收指标体系》(附件2),及时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总结,依据指标体系中一、二级指标顺序,认真对照分析,撰写专业建设自评报告,提供必要的专业建设相关支撑材料(包括专业培养方案、教学设施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改革成果、科研水平、人才培养质量、专业管理等方面,相关表格可参看学校质量工程网资料下载中“合格专业结题验收材料”提供的统计表格模版)。自评报告内容要详实、可信、具体、全面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726日前,各二级学院将相关专业自评报告及必要的相关支撑材料(纸质版1份,应加盖学院公章)送交行政楼302室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lgc2013cz@126.com。此外,应提前按照《合格专业验收指标体系》中的一级指标,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。汇报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。


附件1:2013年立项建设的合格专业名单.xlsx

附件2:合格专业验收指标体系.xls


 教务处   

2018711



责任编辑:质量工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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